余霁的父母原本都无意结婚,毕竟外在表现虽然快乐,两人的内心却都是很痛苦的,他们不想这种内外煎熬的痛苦,传递到下一代身上。除非医学有什么颠覆性的发展,否则还是不要结婚留后为好。
命运经常会开玩笑,他们都是开朗乐观的人,却也都接受了存在即错误的事实,他们遇见了对的人,且使用套套的情况下,依旧有了余霁。
因为这个名字跟虞姬谐音,上小学的时候就被起了个小姬的外号,有些男孩子还引申出了些特别脏的变体,以至于他小学时常常打架,还被老师说是问题儿童。
余霁曾经哭着想改名,父母抱着他给他讲“霁”这个字的意思。
爸爸说:“霁是雨过天晴,云消雨散。”
妈妈说:“小霁,你是命运赠予的宝宝,是我们的光。”
可他这道光,没能给父母带去光明,连自己也没能保住。他大学刚毕业,刮胡子的时候摸到下巴有硬块。生活背景使然,他对这些东西都很敏感,但再敏感……也迟了。
淋巴癌,晚期。学校体检,他还自己交钱体检,他是命运的赠予,可命运没给他多少眷顾。
他生命最后的一个月,是在医院里度过的,签了放弃抢救的文件,还签了遗体捐献,死后应该会成为一位大体老师。
医护人员对他很好,但劝解也只是十分模式化的,按照规章制度办事,毕竟,都是熟人,他们都知道余霁的情况。
余霁不想死家里,万一没人发现,太给街坊邻居添麻烦了,也别给亲戚添麻烦让他们处理自己尸体了。一辈子什么都没做过,还浪费了不少资源,最后做点贡献吧。如果能在癌症的研究上有丁点的贡献,就更好了……
结果那边刚死,这边就穿了。
不知道是不是孟婆太忙了,忘了给他喝汤。
余霁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时,哭笑不得。命运的馈赠,原来在这儿等着呢。他宁愿不重生,甚至宁愿不出生,让爸爸妈妈快乐地携手活过五十岁就够了。
婴儿也大哭了起来,余霁只想默默流泪,奈何生理不受控制。
哭了一会儿,他就累睡着了。那之后,他脑子就变得不受控制了。
大概是婴儿大脑还没发育完全,他硬件不兼容,多数时间都迷迷糊糊的,吃喝拉撒全靠本能,倒是来不及有什么成年人的羞耻感。
后来随着身体机能逐渐被他掌握,灵魂才重新恢复清醒。
一夜过去,母亲去梳妆。余霁被侍女喂饭,他吃的是羊奶和羊肉羹,属于是正经的原汤化原食了。
刚吃一半,熊爹过来了,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。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,现在都通顺了,头上戴着金冠,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,一身黑色直裰,两只眼睛炯炯有神。
他极高大,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,但最高的侍女,也只在他爹的胸口。
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,余霁觉得,这个爹还行。
“大趾,爹带你出去玩!”还行的爹,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,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。
“母亲——!”余霁扯开嗓子,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。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,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。
“孤有儿啦!”半个时辰后,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,举了起来,他面对的,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。
一群男人,明摆着是熊爹的兵,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。
余霁蹬着腿,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,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。
熊爹又高喊:“吾儿生而大趾!足大异常!”
余霁彻底瘫了——算了,死就死吧……反正我就两岁,而且这世界没手机,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。
熊爹说的也没错,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。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,随着腿脚的成长,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,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。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。
总之,大趾是余霁小名。这已经很好了,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,比如晋成公,姓姬名黑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