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失血过多,程少爷已然昏迷,山庄里的大夫见自家少爷凶多吉少,就算没有十足的把握,也只能硬着头皮上前医治。
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守在程少爷房间外的人全都面色如水。这位金贵的少爷要是真的因此没了,他们全都脱不了干系。
“大夫,程兄现在怎么样了?”老大夫刚从房里出来,便被程少爷请来的朋友们给团团围住。
“摔伤无碍,弓箭已经全部拔出。幸好少爷的心脏与常人不同,往右长了几分。只要熬过今晚,应当没有生命之忧。”大夫面色苍白,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。他刚刚做了一场外科手术,此时脚步虚浮,看起来十分疲惫。
“好,那就好!”
“这个女奴着实可恶,居然敢射伤自家主人!”
“人还没抓到吗?再多派点人手,让我的护卫跟着一起去抓人。”
“小小女奴,居然会用弓箭,她莫非是细作?赶紧传令,就算是把山翻过来,也要把人抓到。”
“没错!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”
一天一夜很快过去,就连昏迷的程少爷都醒了过来,护卫们仍是没有抓到逃跑的女奴。
山庄王管事战战兢兢地跪在程少爷床前,冷汗打湿了他的衣裳;他这会儿脸色惨白,浑身上下都在轻轻颤抖。
“少爷,她名叫阿花,年方十八。家生子,十二岁进的山庄。平时都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,活儿干得多,吃得还少。我……我发誓,我真不知道她竟然还会使箭……”
躺在床上的程少爷面无血色、眼神阴郁,他刚醒来就询问起女奴的下落,显然十分在意这场差点要了他性命的意外。
“去,把她家里人,全部带过来。”程少爷的声音很轻,但是语调极冷,“要是,还找不到她。把她的家人,拉进山里,全部杀了,喂野兽。”
王管事连忙应诺,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呼吸,唯恐气喘粗了惹少爷生气。
清晨时分,露珠调皮地从深绿色的焦芋叶子上滑落下来,滴入泥土后消失不见。黑色的泥土上盖了一层又一层的枯叶薄被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泥土和青草的味道。
“咚”的一声,一颗熟透的紫红色野果从树上掉落下来,咕噜噜滚到溪水边。
森林深处,活泼的松鼠在枝头跳跃,远远看到溪边有个高大的男人健步如飞,它嗖的一下往远处逃窜,深怕自己被捉走。
如果是平安镇祥福酒楼的掌柜在这里,必然能一眼认出,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便是每月给酒楼送一次野味的猎户赵铮。
溪水旁,身高一米九的赵铮背着个竹编大背篓快步疾行。
只见他左手拿弓,右手拎着一把柴刀。顺着结实遒劲的臂膀往上看,男人目光坚定澄澈,俊朗五官中带着一丝野性,搭配着小麦色的皮肤,给人一种内敛但不好招惹的感觉。
忽然间,赵铮视线的余光扫过溪边,他的脚步停了下来。
那里躺着一个女人!
赵铮没有犹豫,他将左手的弓放进背篓里,快步朝女人走去。
女人身穿褐色粗布衣裳,上面层层叠叠打了很多个补丁。她浑身上下全湿透了,也不知道在溪边躺了多久,更不知道她现在是否还活着。
至于她的来处,赵铮轻而易举找到她滚落到溪边的痕迹。
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,她应当是从山崖上滚下来的。
赵铮皱了皱眉头,要不是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,没有女人会愿意跑到山林深处来。
“喂,醒醒!”赵铮放下背篓和柴刀,蹲到女人身边,伸出右手食指探了探她的鼻息,幸好还有微弱的气息。
低头时,视线触及女人右脸上成片的黑斑,赵铮神色一凝,右手食指和中指飞快搭在女人纤细的手腕上。
她脸上的黑斑不是胎记,而是中毒的表现!
赵铮皱了皱眉,快速从身上拿出一个小瓷瓶,然后倒出一颗棕色的药丸。
捏着女人的两腮给她喂下药丸后,赵铮只觉得自己的手像是在摸冰块,她身上实在是太冷了!
人迹罕至的密林深处,溪水边躺着一个身中剧毒、被毁容且昏迷的女人,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她背后必定有纠葛和纷争。
赵铮心下叹了口气,总不能眼睁睁地看她悄无声息死在这里,怪可怜的。
弯腰抱起轻飘飘的女人,赵铮背上空背篓折返回家。
临走前,他细心地掩盖了所有女人和自己停留过的痕迹,他可不想引祸上身。
赵铮带人离开后不久,一队护卫找到了溪水边。
护卫头领眉头紧皱,女奴逃窜的痕迹时有时无,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似的在山里四处搜寻。
有时就连他都不确定,那些所谓的痕迹到底是猎户打猎时留下的,还是女奴留下的。
“头儿,依我看,她可能早就被山里的猛兽给吃掉了。”其中一个护卫小声说道。
他们要不是人多势众,都会些拳脚功夫,而且手里还有武器和驱虫粉,恐怕也很难从这森林里活着走出来。
“主子说了,活要见人,死要见尸。别废话,我们再回头找找。”
护卫头领内心也是赞成下属看法的,但他不能明说。少爷这次吃了大亏,他们就算找到女奴,也免不了受到惩戒。